北京法院判决-妻子起诉追款-主播返还78万余元-偷偷打赏150万元-丈夫和女主播发展不正当关系 (北京法院判决书网上可查吗)
直播间刷礼物、刷榜单冲业绩,看似是普通网络消费, 但如果藏着婚外情,大额打赏无效,钱款可追回。 近日,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一起典型的婚内大额打赏纠纷案。
小王与小李是夫妻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
丈夫小李与直播平台女主播小孙相识并发展成不正当关系。
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,小李在平台累计向小孙
打赏150余万元
。除此之外,他还私下通过微信
向主播转账1.5万元
。小王认为,小李的赠与行为未经其同意,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,于是将小孙诉至法院,
要求其返还765057元及微信转账的1.5万元。
图源:CFP
庭审时,小孙辩称,小李在平台的充值打赏属于网络消费行为,而非赠与,自己获得的收益是平台分成。而且,小李隐瞒已婚事实,欺骗了自己的感情,自己也是受害者,另外已将小李的微信转账用于为其购买物品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根据小王提交的小李与小孙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知, 二人在线上频繁以“宝宝”“老婆”相称,聊天内容暧昧,并多次相约在酒店私下见面。 上述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主播与粉丝的交往界限,足以认定二人存在不正当关系。
本案中, 小李与小孙通过平台认识后,迅速转为微信一对一密切互动,打赏时间、频率与二人的暧昧互动及小孙提出的“打榜”“冲任务”等要求高度重合,且打赏金额较大。 因此,小李的打赏行为并非单纯基于欣赏表演的文化消费,而是基于维持与小孙的不正当关系的财产赠与行为。
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未经配偶同意将数额巨大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孙,该赠与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,应属无效。
海淀法院认为,鉴于小孙的实际获利为其从直播平台分成所得的50%,因此小王要求小孙返还打赏金额765057元的诉请,有相应的事实及法律依据。对于微信转账的1.5万元,因小孙未能举证证明是受托消费,因此应当予以返还。 最终,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,小孙共返还780057元。
宣判后,被告小孙提出上诉。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 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本文地址: http:///article/6567.html

















